為促進企業資質認定的透明,開放動態驗證,哪些企業必須有資格進行驗證?要查什么?
1.建筑業企業有以下行為之一,可以啟動動態驗證:
信用評級不合格的企業;
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;
引發導致不利社會影響的大規?;蛲话l事件;
投訴和報告資格不符合資格標準;
建筑業在建筑業成立后3年內未承接該項目;
驗證部門認為有必要啟動動態驗證的其他情況。
如果投訴或舉報的條件不符合資格標準,除了核實上述內容外,還應當重點檢查投訴和舉報的內容。
3.企業應當提供過去2年內公司的項目建設項目清單(包括完工和建設)(根據實際建立時間不到2年)。驗證部門隨機選擇2到5個項目(企業只有1個項目,檢查項目)。
4.如果公司在過去兩年中有以下行為之一,將被列入重點監控企業名單,并將采訪建筑行業負責人:未按要求辦理招標程序;拒絕執行已經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,行政決定,法院判決,仲裁裁決或公證調解文件。
5.如果不符合資格等級標準,并且在過去兩年內有上述行為之一,則由驗證企業責令限期改正。整改期限不少于3個月,整改期間暫停招標,終止合同。該項目證明經過驗證的企業可能不會申請資格或升級。